2017-05-09 1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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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国扬帆社区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名称
本组织名称为:振国扬帆社区(以下简称“振国扬帆社区”)。
第二条 性质
本社区是在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指导下成立的以文化传承、公益服务、社区互助为核心的公益服务组织,属非营利性公益联合体。
第三条 宗旨
以“振兴民族、扬帆未来”为理念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围绕国家发展战略,动员社会力量,组织文化公益活动,支持青年成长,服务老年群体,推动社区治理与公益创新。
第四条 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《慈善法》《民法典》《社区治理相关法规》,坚持公益性、群众性、服务性原则,推动共建共治共享。
第二章 组织架构
第五条 组织构成
社区设立以下机构:
1. 社区理事会:决策机构
2. 社区执行团队:日常运营机构
3. 专项工作组:根据项目设立(如助老组、青少年发展组、文化传播组等)
4. 志愿者队伍:广泛动员社会人士参与公益活动
第六条 成员组成
本社区吸纳热心公益、具有一定组织力或专业能力的个人、社会组织、企业参与,自愿加入,统一管理,权责明确。
第三章 工作内容
第七条 核心任务
1. 开展助老、助学、助困等社区公益活动
2. 发掘和扶持社区内有志于公益的青年人才
3. 搭建文化交流平台,开展红色教育、传统文化传播
4. 组织抗灾救援、健康宣讲、环保倡导等公益项目
5. 协同地方政府、学校、企业,推动公益共建
第八条 品牌活动
打造“扬帆讲堂”“扬帆行动”“扬帆爱心公益行”“扬帆互助日”等系列活动,形成可持续、可复制的社区公益项目体系。
第四章 管理制度
第九条 工作机制
1. 重大事项由理事会决策,执行团队落实
2. 志愿者实行实名登记、项目分工、服务记录、激励机制
3. 项目资金使用公开透明,接受基金会和第三方监督
4. 成员需定期参与学习与评议,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意识
第五章 财务与监督
第十条 资金来源
包括但不限于:
1.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拨款
2. 社会爱心企业及个人捐赠
3. 合作方项目支持经费
4. 合法募捐与活动收入
第十一条 监督机制
1. 所有资金使用需有凭证、有明细,接受审计
2. 项目进展定期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
3. 对违规行为零容忍,实行问责机制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二条 章程修订
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可进行修订,最终报振国扬帆社区备案。
第十三条 章程解释权
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振国扬帆社区理事会所有。